持卡人透支逾期后逃避催繳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幾種:
一、持卡人變更辦卡所留電話不通知銀行逃避催繳;
二、持卡人變更辦卡所留地址不通知銀行,造成上門或者發(fā)信等催繳無法送達;
三、持卡人開辦的企業(yè)、個體經(jīng)營戶關門,或者離職后不通知銀行,造成催繳無法送達;
四、持卡人使用他人信用卡,逾期不還;
五、持卡人多行辦卡,逾期不還;
六、持卡人惡意小額還款(如每個月還10元~100元不等的還款)等。
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市場經(jīng)濟中誠實信用原則,如果涉嫌刑事犯罪,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規(guī)定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。因此,自本公告之日起,具有上述行為的持卡人仍拒不依法、按約履行相關義務,有關部門將會追究相關持卡人相應的法律責任?! ?nbsp;
特此公告
中國銀行業(yè)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蘇州監(jiān)管分局太倉監(jiān)管辦事處
太倉市公安局
二○一四年五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