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關單位:
為加快推進我市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,營造高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社會環(huán)境,根據市委辦、市府辦印發(fā)《關于深入推進“婁東英才”工程的實施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(太委辦〔2015〕36號)精神,以及《關于印發(fā)〈太倉市高技能人才計劃實施細則〉的通知》(太人社[2015]40號),現就評選2017年度太倉市高技能人才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對象
本市各類企業(yè)中,在生產一線的高技能人才(國家職業(yè)資格三級及以上),均可參加太倉市高技能人才評選。
申報對象應在本市就業(yè)(繳納社保)滿一年。
二、資助政策
1、太倉市高技能突出人才享受5年政府薪酬補貼,每人每年補貼1.5萬元。
2、太倉市高技能重點人才享受5年政府薪酬補貼,每人每年補貼5000元。
三、申報條件
申報對象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個人技能在市內同行業(yè)中處于領先水平。近五年內,獲得市級以上榮譽或在各級各類職業(yè)技能競賽中成績優(yōu)秀者。
?。ǘ┚哂胸S富的生產實踐經驗,能在工作中解決關鍵技術難題和技術障礙,推動生產水平、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。
(三)在開展技術革新、技術改造活動中有優(yōu)秀技術創(chuàng)新成果、優(yōu)秀合理化建議,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,得到市級以上部門認可。
(四)在傳授技藝、指導技能訓練等方面做出較大貢獻者。
(五)規(guī)模型企業(yè)“首席技師”或技能突出人才。
(六)其他有突出技能特長,為經濟發(fā)展做出較大貢獻的技能人才。
四、申報辦法
(一)申報材料
填寫《太倉市高技能人才申報表》,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和申報人職業(yè)資格證書、主要技術成果、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。
(二)申報程序
1、推薦申報。太倉市高技能突出人才、重點人才的人選主要由各單位及有關部門和行業(yè)協會推薦,推薦采取個人自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,報市人社局。
2、審查篩選。由市人社局對推薦人選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,篩選產生太倉市高技能突出人才、重點人才候選人。
3、綜合評審。由太倉市高技能人才評審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審,確定入選太倉市高技能突出人才、重點人才候選人名單。
4、社會公示。候選人名單面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。公示無異議的,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并授予“太倉市高技能突出人才、重點人才”稱號,頒發(fā)榮譽證書和享受相關待遇。
五、進度安排
1、受理材料(6月15 日至7月31日)
2、資格審查(8月1日至8月5日)
3、專家評審(8月8日至8月12日)
4、走訪考察(8月22日至8月31日,9月公示)。
六、其他事項
請各有關單位或個人于7月31日前將材料報送至市人社局職業(yè)技術管理科(太倉市柳州路38號北樓305室),并同時將“申報表”和個人事跡材料的電子版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太人社[2017]33號關于評選2017年度太倉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