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霸王餐”哥屢犯
——剛獲釋又“進宮”
太倉日報訊(記者 莊超) 3月23日晚,朱某獨自來到轄區(qū)花園KTV,消費了高達2300余元后向服務員表示自己無力支付賬單。民警在審查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,這并不是朱某第一次這么明目張膽地吃“霸王餐”,其在2011年兩次因吃霸王餐被昆山市公安局處理,此時,距他上次勞教釋放還不到一個月。
2003年朱某因盜竊摩托車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2008年12月因盜竊被昆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,2011年2月因?qū)め呑淌卤焕ド绞泄簿中姓辛?0日,同年3月因?qū)め呑淌卤焕ド绞泄簿中姓辛?5日,被蘇州市勞動教養(yǎng)委員會決定勞動教養(yǎng)一年。
城中派出所民警聯(lián)系到朱某在昆山的老父親,朱父表示他的兒子好逸惡勞成性,家中剛上一年級的孫女靠他每個月僅1000多元的工資撫養(yǎng),實在是無力支付這筆費用。
現(xiàn)朱某因?qū)め呑淌乱驯恍姓辛?,后續(xù)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