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絡賣家網上交易時,想省點稅費,推說沒有發(fā)票,結果被買家抓住把柄,投訴到淘寶網。而這個買家可不是“省油的燈”,提出讓賣家支付6000元私了——
職業(yè)差評師網上“撈偏門”
□記者 莊 超
■警方表示,“職業(yè)差評師”之類的灰色職業(yè)抓住了店主顧及信譽的心理,對店主施行的這類行為,情節(jié)嚴重的可劃歸為敲詐勒索犯罪;
■警方也提醒我市百家網店店主,規(guī)范自己的銷售流程,嚴格遵守交易規(guī)定,該發(fā)貨就發(fā)貨,該開票就開票,避免類似麻煩找上門。
日前,一個淘寶上的職業(yè)差評師假扮成顧客下“大單”,我市一店家一時激動答應了類似“不開發(fā)票”“為顧客省錢”的條件,卻被截取聊天記錄當做證據被投訴罰款。為了平息事態(tài),差評師還給店家開出了6000元“私了費”的價碼。
差評師假網購
賣家落入圈套
差評師,顧名思義,就是靠給別人差評賺錢的人,是由淘寶網催生的新興職業(yè)。這類買家,專門以給網店差評為手段向店主索要錢財,常常針對淘寶對網店的信用評價體系,利用交易規(guī)則中的漏洞,以“差評”敲詐賣家,金額從幾元至幾千元不等。一旦網店信譽被買家記污點,店鋪就可能名聲掃地賣不出貨。據一位資深職業(yè)差評師的爆料,他們每月的純收入就高達上萬元,相當可觀。
這起案件的當事人徐某現住我市,今年23歲,老家是江蘇姜堰市人,他在淘寶上開了一家名為“艾詩黎”的網店,專門銷售皮鞋產品。上個月,淘寶用戶李某到其店里一下子拍了3件產品,他當時很高興,之后李某在網上聯系問他什么時候發(fā)貨、有沒有發(fā)票等。當時徐某也是一時財迷心竅,為了多賺點錢,把開票稅費省了,他就告訴李某沒有發(fā)票。徐某萬萬沒有想到,這個李某可不是個普通的買家,而是一個職業(yè)差評師。他將這份證明徐某不開發(fā)票的聊天記錄截屏,然后向淘寶工作人員投訴,而且3個商品均以不同的用戶賬戶進行投訴。
被人抓住把柄
無奈只有報警
根據淘寶商城的規(guī)定,有一個用戶投訴查實的話,店家要扣6分,如果店家累計扣滿12分,則要處罰一萬元并勒令關閉網店。辛苦開店才一年多的徐某一下子呆了,他看著3張投訴單,心里說不出的委屈。于是他和差評師李某電話聯系,李某在電話里明確告訴徐某,是徐自己說沒有發(fā)票,違反交易規(guī)定,所以才有這次投訴。李某還說,如果徐某愿意私了,支付6000元錢給他的話,他立刻撤銷投訴。徐某一下子陷入了兩難的境地,萬般無奈之下,他想到了向我市公安機關反映情況。
民警將相關情況記錄在案后表示,由于我市首次接報此類案件,情況特殊,涉及到一些新的問題,所以這起案件目前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。但警方表示,“職業(yè)差評師”之類的灰色職業(yè)抓住了店主顧及信譽的心理,對店主施行的這類行為,情節(jié)嚴重的可劃歸為敲詐勒索犯罪。
敲詐要擔刑責
商家也需自律
事后,記者從我市警方了解到,通過不正當手段更改購物評價的差評師,可能面臨刑事處罰。如果消費者雇用差評師來“黑”網店,除了有被騙的風險外,還可能會被追究相應的連帶責任。網絡賣家遇到此類情況,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。按照我國治安處罰法,這種行為一旦被確認,將處五日以下治安拘留,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記者同時從市工商部門了解到,對于網店,目前沒有要求必須進行工商注冊登記。在實際工作中,有些網店經營者有實體店鋪,本身已經領取了營業(yè)執(zhí)照;而大部分網店由于沒有固定經營場所,一般都沒有進行工商登記。我市已進行工商注冊登記的網店僅在100家左右。從目前情況看,加強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管理顯得越來越重要。在此,警方也提醒我市各位網店商家,規(guī)范自己的銷售流程,嚴格遵守交易規(guī)定,該發(fā)貨就發(fā)貨,該開票就開票,在法律完善健全處理此類問題之前,避免類似麻煩找上門。像徐某那樣,為了少繳稅費而丟了“西瓜”是劃不來的。